BWF羽球規則

國際羽球規則 (13):犯規

13.犯規
下列情形為`犯規´:
13.1
如果發球動作不正確(規則 9.1);
13.2
發球時,若,
13.2.1
羽球被網纏住而停留在網頂;
13.2.2
羽球過網後被網纏住;或
13.2.3
羽球由接發球員的搭擋拍擊;
13.3
比賽中,若羽球:
13.3.1
落於場地界線之外(即不在邊線上或邊線內);
13.3.2
自球網或其下方穿過;
13.3.3
未能越過球網
13.3.4
觸及屋頂,或邊牆;
13.3.5
觸及球員的人或服裝;
13.3.6
觸及任何在場地周圍的物體或人;
《當建築物的結構必須列入考慮時,當地的羽球主辦單位,許可地區羽球協會,制訂次於規則的條款來規定,當羽球觸及阻礙物時的處理方式,允許否定會員協會(Member Association)的規定》。
13.3.7
在完成揮拍時球被球拍持滯,擊拋而出;
13.3.8
由同一位球員成功的兩次擊中;但是由球拍頭及拍線在一次揮拍動作中擊中羽球不算`犯規´;
13.3.9
由某位球員及其搭擋都成功的擊中;或
13.3.10
觸及某球員的球拍後並不飛行向對方球場;
13.4
比賽中,某球員:
13.4.1
以球拍、球員身體或服裝觸及球網或其支撐物;
13.4.2
球拍或球員越過網侵入對方的場地,除非是擊球員於自己的場地一次揮拍動作擊球,擊球點在己方而球拍隨球過網;
13.4.3
以身體或球拍經由網下侵入對方場地,而造成妨礙或擾亂對方;或
13.4.4
妨礙對方,如當羽球越過球網之際,阻擋對方合法的擊球;
13.4.5
球員以任何動作如喊叫或做姿勢來影響對方球員;
13.5
如果球員有惡意的動作,重複或繼續不斷的違反規則 16者。
(回到國際羽球規則:目錄)
 

RELATED PO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