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WF羽球規則

國際羽球規則 (9):發球

9. 發球
9.1
正確的發球:
9.1.1
發球時當發球員及接發球員站好位置以後,雙方皆不得以任何理由延誤發球。在發球員完成球拍頭向後的動作時,任何拖延開始發球(規則 9.2),應被視為延誤發球;
9.1.2
發球員及接發球員應站立於斜相對的發球區(圖 A)內並不得踩到發球區界線;
9.1.3
發球員及接發球員的雙足必須部份與地面接觸,並固定不得移動位置,從開始發球(規則 9.2)直到發球動作完成(規則 9.3);
9.1.4
發球員的球拍應擊到羽球的基座;
9.1.5
發球員的球拍擊球瞬間,整個羽球應在發球員腰部之下。腰部的定義是發球員最低的肋骨的最下緣的想像橫切面;
9.1.6
發球員球拍的拍柄於擊球瞬間,必須朝向下方;
9.1.7
發球員開始發球時,其球拍的移動必須朝前連續不斷(規則 9.2)直到發球動作完成(規則 9.3);
9.1.8
發球員發球後,羽球應從球拍向上飛行並越過球網,如果未經攔截,羽球應落在接發球員的發球區內(即在邊線上或邊線內);且
9.1.9
當意圖發球時,不應未擊中羽球。
9.2
球員一經就位,發球員一開始向前揮動球拍頭,即視為開始發球。
9.3
發球一經開始(規則 9.2),該球就應為發球員球拍擊到或意圖發球但未擊中羽球。
9.4
接發球員未準備就緒前,發球員不應發球,但是接發球員只要有還擊的企圖,就算已有準備。
9.5
雙打時,在發球時(規則 9.2,9.3)只要不妨礙雙方發球員或接發球員的視線,雙方球員的搭擋可站於自己場內任何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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