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WF羽球規則

國際羽球規則 (2):羽球

2. 羽球
2.1
羽球可以天然羽毛或以類似的合成原料製造。不論以何種物質製成的羽球,一般而言其飛行性質,應類似天然毛的羽球,以軟木為基座其外面則包裹一層薄皮。
2.2
天然羽毛的羽球
2.2.1
羽球須有 16根羽毛固定於基座。
2.2.2
每一羽球的羽毛自其頂端丈量到軟木基座的頂端,其長度應一致為62至 70公釐之間。
2.2.3
羽毛的頂端,應圍成直徑約為 58至 68公釐的圓形。
2.2.4
羽毛須以線或其它適合的材料編紮,使其堅實牢固。
2.2.5
基座規格應為 25至 28公釐直徑且底部成球形。
2.2.6
羽球的重量自 4.74至 5.50公克。
2.3
非羽毛的羽球
2.3.1
以類似羽毛之合成物質,製成裙狀,以代替天然羽毛。
2.3.2
羽球基座依規則 2.2.5規定。
2.3.3
羽球重量和尺寸,應如規則 2.2.2、 2.2.3及 2.2.6。然因天然羽毛和合成材料的比重和反應不同,所允許有 10﹪以內的差異。
2.4
不改變羽球的基本形狀,速度和飛行條件下,在情況受大氣壓力影響的地方,由於高度或氣候,使標準羽球不用時,經全國羽球協會核准,可將上述規定加以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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